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破生态平衡,而且还会带来健康隐患,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对莫某等3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向海口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海南省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自2018年底至2019年间,莫某等人多次杀害野生动物蟒蛇、眼镜蛇及滑鼠蛇。经鉴定,莫某等人杀害的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眼镜蛇和滑鼠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核定,莫某等人杀害的野生动物总价值为6.49万元。

海口市检察院经审査认为,莫某等人非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因此,检察机关对莫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恢复被破坏的野生动物资源,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打击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是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效果的重要环节。

疫情发生后,海南省检察院及时研究,迅速部署,向该省各级检察院发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助力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进阻碍疫情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办理,深入挖掘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万宁市检察院、昌江县检察院等市县检察机关也在跟进或提前介入多起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