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2月24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用地保障,这个省近日出台政策,对疫情防控所需建设项目用地,可先行使用土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应急疫情防控项目用地保障,对于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设相应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所需用地,可以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用地之前,要以适当方式征询土地权利人意见,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疫情结束后,涉及临时用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要按照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积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在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采取稳妥方式为急需建设转型发展项目以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困难企业走出困境,保证疫情结束后转型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履约监管工作。

此外,对于已批准建设用地,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以适当方式依法履行好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加快征地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行不见面审查、缴费、批复,创新建设用地审查审批方式。